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加强建设用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该《工作指引》为河南省首个省辖市出台的全面、系统、全过程的技术加质控指南,是结合地方实际,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有效补充,由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起草编制。《工作指引》共分为前言、适用范围与定义、基本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要求等五个部分。
前言,主要阐述工作指引的编制目的与依据。
第一章 适用范围与定义,明确本指引的适用情况,以及术语定义。
第二章 基本要求,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环节提出了基本要求。
第三章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要求,明确了污染识别、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地块调查、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环节的具体技术要点。
第四章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要求,对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编制、报告应包含的附图附件以及报告审查等相关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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