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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立体声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0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表时间:2020-08-04     阅读次数:     字体:【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厅召开2020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赖长浩,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二级调研员郑文育,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英剑,介绍江西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宣教处处长江剑平主持发布会。


江剑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主持人江剑平。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出席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为之所付出的辛勤劳动。


万物土中生,土壤关系着家家户户的“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保护和改善土壤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是重大环境保护和民生工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处处长赖长浩同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同志,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二级调研员郑文育同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处副处长张英剑同志,向大家介绍全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提问。

下面我通报2020年6月份江西省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
2020年6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5%,11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均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10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7个百分点,11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吉安市和景德镇市同比持平,其余9个城市同比上升。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萍乡市、抚州市并列第一,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并列第三,景德镇市、鹰潭市并列第六,九江市第八,宜春市、上饶市并列第九,新余市第十一。
会昌县等109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备注:全省111个县(市、区),含红谷滩新区、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会昌县、余江县、寻乌县、瑞金市、靖安县、南丰县、崇仁县、横峰县、湖口县、共青城市、南康区、定南县、兴国县、吉水县、南城县、黎川县、玉山县、余干县。


水环境质量
2020年6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4%;主要河流中,除萍水河水质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0.7%,高于我省2019年水质优良比例84.0%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77.3%;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9%。
2020年6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1吉安市;2景德镇市;3赣州市;4宜春市;5鹰潭市;6九江市;7萍乡市;8抚州市;9南昌市;10上饶市;11新余市。


下面请赖长浩处长介绍全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赖长浩: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按照发布会的安排,我就江西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记者朋友作简要介绍。


2020年是全面完成《土十条》各项重点工作终期考核年,是落实“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的关键年。今年上半年,我们紧紧围绕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左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八大标志性战役和30个专项行动”,目前全省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年度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具体如下。


工作进展情况
一、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工作进展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摸清家底。2017-2018年,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历经两年多时间共同组织完成了全省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作,详查成果已通过了国家技术审核,在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后正式上报了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基本掌握我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今年,我们正在稳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到年底将全面完成。截至目前,我省已完成全部223个初步采样地块布点采样方案并已上传国家系统;已开展和完成207个地块初步采样工作,预计7月底前可基本完成初步采样调查,10月底前可完成省级成果集成,分别可比国家要求的时限提前3个月和1个月。
2.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一是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截止目前,全省99个县(区)已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所有设区市已发布污染地块名单,初步摸清了我省污染地块家底。并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了污染地块再开发情况核实工作。二是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建立江西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名录制度,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全省第一批风险管控修复名录,26个污染地块纳入管理,其中2个地块已完成效果评估。7个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按要求编制并实施了年度管控计划。同时,我们实施了9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工作。
3.强化污染源头防控,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指导地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全省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全省共计发布310家,我们将对这310家企业实施重点管理,要求企业对其用地开展自行监测,同时生态环境部门也要对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测。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目前全省45家整治清单中有34家已完成整治。启动并开展了污染耕地成因分析试点,为科学合理划定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4.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管理。一是加强立法,《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列入省人大2020年立法出台计划,5月7日,我厅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将《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代拟稿)》呈送省政府、省司法厅进行审核,同时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自查,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通知》,并配合省人大开展了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法》现场执法检查。二是制定标准。我们编制了《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已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即将出台。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了《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细则(试行)》《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管理行政督导和技术帮扶办法(试行)》,发布了江西省土壤生态环境专家名单,其中土壤污染防治核心专家46人、农村环境整治专家35人、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30人。


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1.完成情况摸底。组织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控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获得近1000万个数据,目前正在逐步上传至土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一张图”管理。
2.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我省已完成483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超过去年同期完成比例。全省“十三五”已累计完成3177个,占全部任务的96.3%。
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全省93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完成专项规划的文本编制。将广昌县、靖安县和永丰县纳入整县推进试点范围。按月调度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和2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县进展。
4.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是完成禁养区划定调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工作的通知》,89个县(市、区)共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3195个,面积9283.15平方公里。二是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贯彻落实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推进全省粪污综合利用自查专项行动。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围绕地下水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为核心,结合全省水文地质分区,启动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研究,选定南昌市和宜春市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试点,预计2020年底完成。二是我省申请的丰城废弃煤矿矿井封井回填和宜春市丰城围里废品市场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成功入选全国地下水修复试点,目前正在开展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工作。三是组织实施了全省工业园区地下水监测管控网络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和赣州稀土地下水污染调查项目等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为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四是按国家要求,启动全省“十四五”地下水环境国控考核点位调整工作。


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离2020年底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是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时刻,我们继续发扬环保铁军的优良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一、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1.持续深入实施“土十条”及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大调度和通报力度,推进重点工作开展,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2.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确保10月底前完成所有样品的采集、制备、分析检测和成果集成,基本掌握我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3.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和风险管控与修复,继续推进试点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效果评估。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
4.继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确保年底前完成第一批43家污染源整治,同时继续组织各地开展排查,动态更新整治清单,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降低粮食重金属超标风险。
5.配合做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工作。


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
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将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排查与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有机整合,抓住关键环节,对标对表,强化调度,统筹推进,组织落实和项目收官工作。
1.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将污水治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今年9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
2.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月调度9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实施进展,加强技术帮扶指导,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管护模式和保障措施,及时推广应用。利用土壤信息管理平台,以建制村为单元,组织各地进一步核实建成污水治理设施的村庄分布、处理能力和运行情况,结合20t/d以上规模处理设施的监督性监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闭环管理。
3.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一是加强对2个试点县的帮扶指导,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力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关键技术和治理模式研究,总结凝练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二是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以县为单元划定排查范围,基本摸清黑臭水体数量、范围。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
按照《江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国家有关要求,围绕地下水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核心,继续推进地下水污染调查、防渗改造、封井回填、修复试点等工作,全面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健全全省地下水污染监测网络体系,确保如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我就汇报到这里,谢谢大家!


江剑平:谢谢赖处长的介绍!下面请邹寒山处长介绍全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邹寒山: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见面交流。根据安排,我主要围绕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的“交账”之年。在生态环境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重金属、化学品、尾矿库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江西省固废管理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立足于打硬仗打胜仗,严防环境风险
1.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讲政治勇履职,尽显铁军担当。疫情发生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保铁军的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全局和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定位,全力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工作。迅速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作出部署,并建立全省医疗废物联防联处机制;强化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统筹调度全省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当日收集、当日转运、当日处置。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由79.5吨/天提升到113.5吨/天,应急处置能力达506.5吨/天。
2.在风险防控攻坚战中讲方法敢作为,开展整治排查。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着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一是牵头制定《江西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危险废物安全防控机制等五项工作;二是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等工作,积极加强与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动与协作,在破获跨区域非法倾倒固废案件中联合监管取得较好成效;三是扎实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清废行动”、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58个,目前已整改157个,全省117个开发区污水处理厂,94个已产污泥的已完成或正在开展污泥属性鉴别工作;四是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等8部门印发了《江西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对所有尾矿库进行了现场检查,持续加大资金投入,通过“以奖代补”正向激励尾矿库治理,在去年已奖补重点尾矿库750万元基础上,今年拟继续奖补12座重点尾矿库600万元,目前已有106座尾矿库完成了污染治理工作;五是完成了全省2019年度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自评估工作,持续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项目,动态更新省级减排项目库,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六是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全面实现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电子化,已实现对6798家涉危企业的信息化管理。


二、立足于强实力提能力,加快补齐短板
1.摸清家底,在提升危废处置能力上下功夫。一是充分发挥省固废中心等科研单位优势,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展了危险废物评估、调查、鉴别等工作,安排160万元资金用于全省涉危险废物企业摸底调查工作,计划7月底完成;二是持续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目前,全省建成运行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共10个,处置能力47.95万吨/年,在建项目3个,预计到今年底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可达70万吨/年以上。
2.科学谋划,在优化完善规划布局上下功夫。根据全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产生情况以及经济发展需求,组织编制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建设规划,引导和规范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合理布局和建设规模,补齐我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短板与不足。规划编制工作3月份启动,6月初完成了全省医疗废物建设规划供省发改委参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建设规划仍在编制中。


三、立足于抓重点突亮点,提高服务水平
1.健全制度体系抓规范,夯实依法治理根基。一是印发了《江西省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改革现行的重金属总量分配方式,打破以市、县为调控单元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和管理工作;二是为贯彻落实好“三个能力”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三是研究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固体废物管理审批审查方式的通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2.大力推进试点抓示范,确保取得积极成效。一是积极推广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目前南昌市已有2家试点单位建成了贮存场所、收集运输体系并投入运营,要求各地按照南昌模式,到2020年底每个设区市至少开展1个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暂存试点工作。二是建立跨省危险废物监管合作机制。我厅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审批,上半年完成跨省转移网上审批20多项。根据协议,两省将在信息共享、应急处理等方面加强合作。三是开展钨渣“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编制完成了《江西省钨冶炼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待生态环境部反馈指导意见后,尽快印发实施。四是大力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设了13处集中转移点、137处收集转运点,并给相关试点单位核发了收集贮存经营许可证。五是推进瑞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指导瑞金市利用废弃矿山打造成红色旅游资源,建立了“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还田利用-培育健康土壤-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绿色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完善了“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城市垃圾收集处置体系等,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城市”建设“瑞金模式”。
3.促进“六稳”“六保”抓服务,精准支持复工复产。一是为服务“疫后”经济恢复,深入实施告知承诺“马上办”、远程办公“网上办”、证照到期“顺延办”、豁免审批“自主办”等一系列特事特办措施,积极推行“云评审”,实现项目审查审批“一次不跑”“不见面”办理,全面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按照“放管服”要求在“赣服通”上线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通过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实施网上登记审批,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节省企业群众办事的时间和成本。


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总体工作思路,抓好落实。一是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无废城市”试点工作、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禁止“洋垃圾”入境等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攻坚战硬任务;二是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大力加强对危险废物、尾矿库、危化品、重金属环境监管,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三是组织开展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等六项专项整治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固体法》要求,提前谋划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备案信息平台建设,督促企业上报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行为;五是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领域的生态环保铁军。

最后,希望各位新闻界的朋友,继续关心、关注江西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和监督,增加各级政府及企业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处置利用行为的高压态势,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
我就汇报到这里,谢谢大家!


江剑平:谢谢邹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中新社:从去年开始,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我省属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量大,任务重,请问赖长浩处长,生态环境部门怎样通过信息化手段来提升管理水平?


赖长浩: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点多面广、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历史欠账多。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短板。2019年下半年,结合农村环境监管发展趋势和我省实际,我厅加大了信息化管理推进力度,依托土壤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构建集排查调查、规划建设、环境监管、项目管理、环境预测等5大功能为一体的农业农村环境监管信息管理平台。
今年5月,我厅组织开展了一次以自然村为单位的全省农村环境基本信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控情况大排查,涉及村庄常住人口、生活污水处理(处置)去向、村庄周边环境要素及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18类122条信息,按照“一村一档”建立信息档案,共收集到156532个自然村共近1000万个数据,全省3986个设施(截至5月底)全部在地图上标注。目前,我们的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全省所有涉及有村庄的1709个乡级行政区划均已分配了账号,实施全省农村环境整治的总动员。下步我们将逐步完善系统功能,整合更多的管理信息,同时配套开发手机app,为农业农村环境监管和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服务。


江西卫视: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特别是跨省倾倒现象时有发生,请问邹寒山处长,作为监管部门将如何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邹寒山:我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总体有序有效,但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特别是跨省倾倒现象也时有发生,这表明固体废物的监管上还存在盲点和不足。一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管存在漏洞。现行《固废法》仅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有审批要求,对一般固体废物却没有审批要求。一些不法企业利用这一法律管理漏洞,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综合利用”名义跨省转移,规避监管,转入后可能进行非法倾倒,如2019年破获的九江特大跨省非法倾倒有毒污泥案。二是执法监督还存在不足。由于跨区域转移固体废物存在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加之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人员专业素质、执法装备等基础能力较弱,导致涉废违法行为监管存在不足。


针对当前我省固体废物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将从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一是规范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行为。严格执行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对一般固体废物转入我省贮存、处置的,须由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商请我厅同意,我厅将严把审批关口;对一般固体废物转入我省综合利用的,由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我厅,我厅将加强监管,及时跟踪转入利用价值不高的固体废物利用去向,避免固体废物转入我省后非法倾倒的违法行为发生。二是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按照生态环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继续保持涉危险废物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和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对重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实行省级挂牌督办,曝光一批典型涉危环境违法行为案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腾讯江西: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工作是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张英剑副处长,您能否介绍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具体工作流程?


张英剑: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一般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5个步骤。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地块是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2.风险评估是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一是要分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和危害水平,二是要对地块各环境介质中的污染物危害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其他生态系统进行评估的过程。
3.地块治理修复是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
4.效果评估是通过资料回顾与现场踏勘、布点采样与实验室检测,综合评估地块修复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或地块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
5.后期管理包括土壤环境监测、地块档案管理、再开发利用规划、管理等。
江西日报:前面邹寒山处长介绍了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管控举措,针对近年来我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量较大的情况,请问郑文育二级调研员,我省主要有哪些措施管控危险废物跨省转入?


郑文育:针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国家和省里都出台了一系列规定,目前我省主要管控措施有:一是严格控制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准入。严格控制省内综合利用能力严重过剩的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新建项目,支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价值高、二次污染相对可控的项目。液态危险废物不得转入,固态危险废物原料也应以省内为主,如涉及跨省转移,其接收外省危险废物原料不得超过年综合利用量的30%。二是建立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类别“黑名单”制度。将运输、贮存过程环境风险大,处理过程污染大的危险废物纳入“黑名单”管理,严禁跨省转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黑名单”进行动态更新。三是严格跨省转入条件审核。针对目前部分经营单位转入危险废物利用价值低,主要赚取处置费、带来突出的二次污染问题,我们结合各类型企业环评及实际转移情况,设定以表面处理废物为主的跨省转入危险废物原料有价主元素最低限值要求。四是严格跨省转入申请材料审核。加大对跨省转入危险废物成分含量随机抽查检测比例和频次,将提供虚假产废工艺、检测报告(危险废物成分随机抽查检测含量与提供的检测报告结果有重大差异)等申请材料的跨省转入申请单位列入黑名单。经查实接收单位和检测单位参与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信息日报:张英剑副处长您好,能否介绍一下今年我省发布了多少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对纳入名单的企业有哪些要求?


张英剑:今年,我厅指导地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全省土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全省共计发布310家。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一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要履行以下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三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江剑平: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赖长浩处长、邹寒山处长、郑文育二级调研员,张英剑副处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江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文章来源:江西环境 编辑: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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